近日
微博上一个帖子引起了很大的争议
广州的乐乐(化名)
本是幸福的待嫁女孩,她正与男友筹备婚礼,
但男朋友提出拒绝在房产证上加她名字,
于是她提出一系列婚前要求。
让男方觉得接受不了
(对话充满了火药味)
男方婚前买了房,不愿意加女方名字,女方直接拒绝了男方彩礼,并提出了3条婚前协议
1. 不帮男方还房贷,并只愿承担50%的生活开销。
2. 不接受成为全职太太,琐碎事两人分担。
3.女方不照顾男方父母。(男方母亲有抑郁症,可能遗传老年痴呆)
为此,她也不要男方家彩礼。“你不加我名字,我也不帮你还贷,更不当全职太太照顾家庭”。
这样的讨价还价让网友炸了锅。
妹子说的没错呀,婚后等于共同还贷,男方回答的意思也就是指望婚后花点女方的,再被女方生活照顾。
如果婚前不加女方名字,不就说明男方算计在前没有拿出一起过的诚意吗,还好意思要求女方?
各位网友是怎么个看法呢?